问女何所思:招魂瓶

1

七月伊始,凤城就步入了雨季,大部分的日子都是淅淅沥沥的雨水,伴随着空气中常年弥漫的咸湿气息,给这座城市平添了几分抑郁和沉闷。

凤城古代的名字叫泊珠,人们多以捕鱼采珠为名,到了近代,夷狄入侵,凤城的航运业忽然就轰轰烈烈地发展起来了,密密麻麻的码头拔地而起,从凤城背后的栖凤山望下去,恰似一只展翅欲飞的凤凰,这才更名叫了凤城。

沈遐龄半年前刚刚大学毕业,她读的是殡葬专业,如今在凤城最大的一家殡仪馆做入殓师,负责尸体火化前的清洗,化妆和防腐。

殡仪馆除了她之外的六位入殓师,全都是上了年纪的大叔大婶,可半年下来,她却成为了其中工资最高的。沈遐龄经手的遗体,无不被修复得栩栩如生,仿佛那个人天生就该是这副模样的。

沈遐龄生性孤僻,沉默寡言,在凤城没有什么朋友,一个人租住在城西的一套老公寓内,那套公寓的前主人是一对小夫妻,后来因为闹了口角双双跳楼死了。

房东一直想把它低价租出去,可是租客都嫌不吉利,最后就落到了沈遐龄的手里,反正她整天都是同各种各样的死人打交道,也没有什么大吉大利可言。

她每天一个人上下班,转两趟公交车,然后在公寓附近的一家甜点店买一块奶油巧克力蛋糕回家,日复一日,过得极其规律,那蛋糕不仅她喜欢吃,妫妫也喜欢,妫妫是她捡回家的一只流浪猫,浑身雪白的猫,很是讨人喜欢。

今天是周五,本想早点回家的,可临近下班的时候,殡仪馆忽然来了一位大客户,死者是客户的太太,名叫周嘉,年三十左右,死于车祸,容颜尽毁,对方指名道姓要沈遐龄上手,结果一忙就到了深夜。

“把阿嘉化得比生前还要漂亮。”男人带笑地望着沉睡的女子,给沈遐龄塞了一个厚厚的红包。

沈遐龄捏捏,径直塞进了包里,她的确有这样的魔力,凭借这一双巧手,让人虽死犹生,甚至死胜于生。

对于客户额外的打赏,她向来来者不拒,这可是她凭自己手艺赚的,再说入殓师这行本就晦气,红包喜庆,也可以冲淡点死气。

2

沈遐龄常去的甜点店名为“忘忧”,二十四小时营业,她打包好了一块蛋糕,正要离开,窗外竟下起了雨。

甜点店深夜的客人极少,沈遐龄也没带伞,于是坐在店里同店员小林聊起天来。

“你们老板就不怕亏本吗,深夜赚的这点钱只怕还不够支付加班费呢。”小林是甜点店做兼职的大学生,沈遐龄是店里的常客,久而久之二人也就熟悉了起来。

在这空旷的城市,小林大概是她能说上话的第二个人,沈遐龄并不愿意对别人提起自己入殓师的身份,对外她一直都说自己是一位化妆师。凤城附近有一个很大的影视基地,常年有剧组拍摄,因此化妆师在凤城来说并不少见。

“谁知道呢,我们老板大概就是钱烧的吧,反正他那样的人,也不指望着这家小店赚钱。”小林是经一位学姐的介绍到这家店里打工的,每个月的工资都是直接打到了卡里,并没有见过这家店的老板,只是据那位学姐所说,这家店的老板身价不菲,名下资产甚多。

那位学姐,据说还曾与某位豪门太太撞脸,只是一年前坐黑车失踪,半个月后才在城郊一家废弃的化工厂发现了她的尸体,据说身上已经布满蛆虫,腐烂得不成样子。

这桩命案,直到今日,依然悬而未决,因为黑车司机在学姐失踪后的第二天就在家里悬梁自尽了。

“你在这里的收入还可以吧?”

“嗯,还行,不过肯定没有你们化妆师的高了,对了,沈姐,你在剧组化妆的时候见过杜箫筱吗?她的素颜是不是真的像节目里的那样漂亮啊?”

小林说的节目是最近很火的一档综艺,叫《美人现身》,节目组专门请各大男神女神在节目里当众卸妆,很是满足了一些观众的好奇心。杜箫筱本是一位十八线的小演员,结果却因为这档节目一夜爆红,被称为“素颜女神”。

“嗯,还行。”沈遐龄笑笑,低头吸了一口奶茶。

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窗外的雨还在继续,凤城的排水设施做得并不好,每逢大雨,就成了汪洋大海。

一个清瘦的身影走进了店中,一身黑色西装,拄着一根乌黑油亮的拐杖,帽檐压得极低,看不清容颜,仿佛刚刚从某个宴会上归来一样,沈遐龄一眼扫过去,就看到了他脚下那双绒面革的皮鞋。

外面的雨那么大,他鞋上竟然连半点水都没有。

3

“先生,需要来点什么吗?”小林立刻走上前,客气地询问。

“要一份红豆糕,六只装的。”男人的声音很冷,听不出什么情绪,可沈遐龄却不由地打了一个寒颤。

脑海里隐隐约约出现一个声音,催促着她赶紧离开。

“二十五元,谢谢惠顾。”柜台的方向传来小林的声音。

“小林,店里有伞吗,能不能先借我一下?”沈遐龄收拾好东西,抬头向柜台望去,片刻前还在报账的小林,此时竟趴在了柜台上酣然入睡,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那个看不清容颜的男子赫然站在柜台前,一动不动,昏黄的灯光柔柔地洒在他身上,映出一团绰约的影子。店内,一室寂静,说不出的诡异,沈遐龄几乎都没有思考,抄起包就向店外跑去,只想赶紧逃离这个是非之地,还有这个诡异的男人。

桌子距离店门不过几尺,可沈遐龄却奇怪地发现,自己怎么跑都够不到店门,而身后的那个男人忽然摘下了帽子,露出一抹云淡风轻的笑容,平静地打量着沈遐龄,仿佛在看一只滑稽的松鼠。

沈遐龄惊恐地回头,看向那个男人,她终于看清了对方的模样,那男人有着极其清隽的脸庞,两颊削瘦,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面色甚至比宣纸还苍白,就像她在殡仪馆里经手的那些毫无生机的尸体。

“冷吗?”男人抬起头看着她。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沈遐龄竭力维持着镇定,扬了扬手机:“还请你让开,否则我就报警了。”

“那颗活生生的心脏明明已在你的身体里待了这么多年,可你的身体为什么还是这样冰凉呢?”男子忽然悄无声息地走到她面前,一只苍白的手缓缓地爬上沈遐龄的手臂,机械的,冰凉的,仿佛一只虫子缓缓爬过皮肤,让人阵阵发麻。

沈遐龄想反抗,可整个人却仿佛被施了定身咒一样,只能如人偶一般立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的手指一点点掠过自己的肌肤,她已经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男子忽然低声笑了,嘴角的弧度微微扬起:“我忘记了,这颗心本来就不属于你,如此,它怎么会为你这个主人带来温暖呢?”

4

沈遐龄有一个秘密,她生于中元节,生来无心。

没有心的人怎么能健康存活呢,可沈遐龄除了体温比常人低上许多之外,却与寻常孩子没有任何分别。幼年,父母怕别人发现她的异样,于是就将她藏在了西南的乡下,与早早守寡的姥姥一起生活,除了每年生日的时候,驱车回来看她一次,就再也不曾露面。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八年。

后来,姥姥变卖了太姥姥留下的金条,带她出国做了手术,为避免日后体检时别人发现她的异样,姥姥曾三步一叩首,如同朝圣者一样带着她寻到了一个隐居在深山里的部族,以一株百年山参的代价,从他们的族老那里求到了一碗符水,据说有偷天换日的功效。

之后,她回城,读书升学,一过就是十多年,除了一年四季超低的体温,再没有人发现过她的异样。随着父母车祸逝世,姥姥年迈故去,世间再没有人知道她的秘密,时至今日,甚至连她自己也忘记了那件事的存在。

“父亲沈槐,母亲张春晓,还有一妹妹沈蕴音,只是在周岁的时候被人抱走了,所以你父母才会从乡下把你接回来,生辰八字是‘癸酉,庚申,乙酉,丙子’,六岁出国做的心脏移植手术,八岁随父母回城,十一岁丧双亲……”

对面的男人如数家珍,从衣服的口袋里取出朱红色的名片,放到桌子上:“你若是想知道其他的,随时可以来找我。”

男人拎着红豆糕转身而去,沈遐龄长舒一口气,拿起名片向墙角的垃圾桶走去,可刚抬头就对上了一双深不可测的眼睛,那男子,他并没有走远,就静静地站在门口的台阶上,撑着一把乌黑的伞,似笑非笑地打量着自己。

沈遐龄只觉一阵天旋地转,悠悠然晕了过去,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身边的小林正从保温桶里舀出一小碗热气腾腾的鸡丝粥。

“医生说你是饿晕的,快趁热喝点东西吧。”小林关切地将一碗鸡丝粥递到她面前,“也不知道你有多忙,居然把自己生生饿晕了。”

“我昨天醒来的时候啊,你就已经晕倒在店里了,我看了你的手机,却发现里面什么联系人也没有,只好先找了同学代班,然后把你送到了医院里来。”

那张名片呢,沈遐龄一怔,拿过搁在床头柜上的手提包,一顿翻找,却发现那张名片竟然消失了。

“是找人家留下的名片吧,喏,在这儿呢。”小林努努嘴,笑嘻嘻地从口袋里掏出名片递了过来。

柳云顾,原来那个男人叫柳云顾,总觉得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

5

沈遐龄并没有什么大病,结了医药费就离开了医院,刚刚回到公寓,她就打开电脑查找这个名叫柳云顾的人,却怎么也不得要领,又细细地看了一遍名片,这才注意到在背面的下方印着一行小字——凤城南区杏花路八号柳记。

柳记,倒像是某个铺子的名字,还是有些年头一类的,就是不知是卖什么的。她把玩着名片,忽然觉得这名片似乎比寻常的要重一些,还隐隐约约散发着一种诡异的香味,心里忽然涌现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撕了它。

可接下来的时间,无论沈遐龄如何用力,却都撕不烂,用火烧,用水泡,这张名片也没有任何毁坏,水火不侵,一切如常。

不知不觉就到日暮,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夕阳金色的余晖从窗外斜斜地照进来,洒落在白色名片上,不知为何,那张名片竟给人一种无法抗拒的诱惑感。

就仿佛妙龄少女皎洁的肌肤,隐隐约约诱惑着人们,去吧,顺着名片上的地址,去找名片上的人,你心中所想的都会得偿所愿。

沈遐龄低声咒骂了几句,把名片揣进兜里,披上了一件驼色的外套,匆匆收拾好东西,出门拦了一辆出租车,向名片上的地址驶去。

杏花路比沈遐龄所想象的还要繁华不少,熙熙攘攘的人流,高楼林立的店铺,看上去很是热闹,还有不少店铺正播放着震耳欲聋的音乐,用各种打折,促销的消息来招揽客人,出租车在一家店前停了下来。

柳记,望着牌匾上苍劲的字体,沈遐龄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这竟是珠宝店。

这年头能经营这么大珠宝店的人,往往非富即贵,想来那个柳云顾的身份也不会是个简单的,沈遐龄刚刚步入店中就被吸引住了,大厅里地面尽是用红木铺就的,两边陈设数个几尺高的青花瓷瓶,里面插着朵朵碗口大小的芙蓉花,灼灼盛开,煞是喜人。

而正厅中间摆设的则是一面高大的沉香木屏风,雕刻出千里山河图,一些锦衣华服的人正三三两两散落在柜台前,低声交谈着。店员都是清一色的妙龄少女,容貌姣好,礼貌地为客人解答着问题。

沈遐龄正琢磨着如何开口,一个身材高挑,容貌艳丽的女子忽然走到了她面前:“是沈小姐吧,老板已经等您多时了,请跟我来。”

6

沈遐龄亦步亦趋地跟随着女子的步伐,在三楼的一间茶室里见到了柳云顾。

女子向柳云顾打完招呼,为二人拉好门离开了。柳云顾盘坐在竹席上,用红泥小火炉煮茶,仿佛并没有看到沈遐龄的存在,沈遐龄细细打量了一番屋内的陈设,虽说不出来是些什么,却也觉得绝非俗物。

“请坐。”柳云顾抬起头来,平静地看着她,一番行云流水的动作后,将一杯煮好的茶推到她面前,“金镶玉色尘心去,这可是我珍藏多年的君山茶,难得取出来待客,尝尝。”

沈遐龄被柳云顾客气的态度弄得有些手足无措,拿起瓷杯轻轻地抿了一口。

“你想知道什么?”

“我为什么生来无心?”话脱口而出后,沈遐龄却愣住了,她本来想问的是你为什么会对我了解得这么清楚,可却情不由衷地将心底最深的疑惑全盘托出。

“因为你是个三魂皆无、七魄俱散的活死人,俗称行尸走肉,亏你还是个和死人打交道的,竟然连三魂七魄都不知道吗?”柳云顾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冷清,似乎是在嘲笑她的愚蠢。

人生而有灵,三魂七魄,死而灵散,魂飞魄散,魂魄,其魂有三,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其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

魂为阳,魄为阴。其中三魂和七魄当中,又另分阴阳。三魂之中。天魂为阳,地魂为阴,命魂又为阳。七魄中天冲和灵慧二魄为阴为天魄,气魄力魄中枢魄为阳为人魄,精英二魄为阳为地魄。

“我自然是知道的,”沈遐龄辩驳道,可刚抬头,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聚集到了窗外。

透过宽大的玻璃窗,可以看到青灰的月色和绚烂的霓虹,弯弯的上弦月仿佛一只半闭的眼睛,黑压压的云彩重重叠叠,让沈遐龄不由感到丝丝压抑,更为罕见的是竟有成群结队的乌鸦叫嚣着,如同扑火的飞蛾一般,疯狂地向月亮飞去。

“乌鹊逐月,丰都放行,怎么你怕了?”柳云顾忽然笑了起来,从茶桌下方摸出一张有些泛白的黄草纸,粗糙的草纸上绘满了弯弯曲曲的红色符号,在有些昏暗的茶室内,殷红的笔迹显得越发清晰,仿佛带血的经脉。

柳云顾的面色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将手中的符纸点燃,口中念念有词,快要燃完之际攸尔将符纸浸入茶水之中,一时间屋内气温骤然下降,阴风阵阵扑打着窗户,穿着薄外套的沈遐龄不由打了一个寒颤。

7

柳云顾起身,放下湘妃竹帘,又走到身后的八仙桌前,沈遐龄这才注意起那张古色古香的八仙桌来。

桌上摆着一个差不多半尺高的佛龛,内置黑漆漆的牌位,也没有什么字迹,不知是何方神仙,陈列着四色水果,四色糕点,两个擦得锃亮的银烛台位列两侧,里边插着两根和婴儿手臂粗细差不多的白蜡烛,正中放着一个紫铜香炉,里边只插着一支香。

柳云顾点燃了香烛,这才起身回到了座位上,沈遐龄越发觉得诡异,“子不语怪力乱神”,可这样诡异的情景的确让人有些心有余悸。

“我与你素昧平生,我也不知道您找我究竟有什么事情,您若是再不相告,请恕我无法奉陪。”

“七月十五,今天是你的生日吧,”柳云顾也不恼,依旧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只可惜真不是一个好日子。

“在民间的说法里,七月十五是中元节,可是鬼门大开,百鬼出行的日子,长话短说,我想与你做一笔交易,你给我狩猎九九八十一缕命魂,我就送你一个完整的灵魂,让你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对了,我忘记了,你大概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吧。”

柳云顾说完,从桌下取出一本泛黄的手札推到沈遐龄的面前。

拾夜者。

三个醒目的大字赫然映入沈遐龄的眼帘,这是她第一次听说这个词。

拾夜者,又称涉灵,原本是古代方士里的一类人,依靠摄取万物灵魂里的妄念而修行,后来修行没落,拾夜者也慢慢消失在历史长河里。拾夜者多生于“三元”,其中尤以中元节出生的最为罕见,生而没有灵魂,故又称“活死人”,拾夜者是唯一能沟通灵魂的人,也是唯一能掌控灵魂的人。

沈遐龄又想到自己身上的另外一个特殊能力,每当夜暮降临时,她就可以看到别人的内心,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爱所恨,她都可以知道,而这个人不仅仅包括生人,还有死者,甚至是那些长眠于地底的亡灵。

有一种说法,说人死后七天,鬼差才会押着他的灵魂前往地府报到,在这之前,他们的灵魂还游荡在世间,要把他生前去过的地方都一一走一遍,去收回自己的足迹,否则就不能放心上路。

她在殡仪馆里之所以能将那些人画得栩栩如生,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她能听到他们的心声,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样的容貌,想要什么样的妆容,如此下笔,如有神助。

8

“你要九九八十一缕命魂做什么?”

三魂七魄里最重要的就是命魂,命魂又称为人魂,色魂,在人类生命产生的时候附着在人身里,命魂住胎之后,将能量分布于人体中脉的七个脉轮之上,从而形成人的七魄,七魄随之消散,命魂也自离去,生命随即告终。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夺走命魂,就意味着要杀死一个生命,纵然沈遐龄对拥有一个完整的灵魂有着强烈的渴望,可她也万万不敢做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论柳云顾是什么人,就冲他要狩猎九九八十一缕命魂,这就是沈遐龄所无法容忍的,她绝不会助纣为虐。

“放心,我可不是什么邪门歪道,也不屑为了命魂做什么伤身害命的事情,我做事情从来讲求一个你情我愿,只有心甘情愿送上门来的命魂我才会收取,而你要帮我的就是将它们从灵魂里剥离出来。

“而且你别忘记了,我要的仅仅只是一缕,三魂七魄讲究的都是九九归一,我要的不过是其九分之一,远远达不到取人性命的地步。”

“如果我不答应呢?”望着桌上那一沓现金,沈遐龄似笑非笑,今日的一切早已超出了她的认知范围,可不知为何,她内心却轻而易举地接受了。

“你会的。”

沈遐龄最终还是应了下来,不知是出于对灵魂的渴望,还是出于对未知的好奇,从柳记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三点,沈遐龄望着手里早已化成灰烬的符咒,这个符咒是临别前柳云顾交给她的,连同蟠龙瓶一起,嘱咐她紧紧握在右手,回家的路上无论谁喊她的名字都不要回头。

或许是真的被柳云顾给说中了,自从踏出柳记的门,一路上沈遐龄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在唤她的名字,有男声,有女声,有少年的,有老年的,有熟人的,也有陌生人的,甚至还有她记忆里一直念念不忘的,她父母和姥姥的声音。

所有的声音都在殷切地喊她的名字,都在苦苦哀求她回头看看,她几乎把持不住,要不是手里的符纸如同滚烫的火焰,一遍遍地舔舐着她的肌肤,让她保持着最后一点理智,沈遐龄可以肯定,自己一定会中招。

拇指大小的粉青釉蟠龙瓶,瓶子虽然玲珑小巧,可做工却尤为精致,瓶颈的两条龙更是栩栩如生,佩戴在身上,就仿佛一个小饰物,这可不是普通的蟠龙瓶,而是难得一见的招魂瓶。

“招魂瓶,真的能召回亡灵吗?若是如此,你的灵魂又在哪里?”沈遐龄把玩着瓶子,痴痴地望着窗外,一时间泪如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