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感巫术:巫术的原理

如果我们分析巫术赖以建立的思想原则,便会发现它们可归结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同类相生”或果必同因;第二是“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互相作用”。前者可称之为“相似律”,后者可称作“接触律”或“触染律”。巫师根据第一原则即“相似律”引申出,他能够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也和其他绝大多数人一样根本不会逻辑推理。他进行推理却并不了解其智力活动过程,就像他消化食物却对其生理过程完全无知一样,而这两个过程对这两种活动都是最必要的。简言之,对他来说巫术始终只是一种技艺,而从不是一种科学。在他那尚未开化的头脑里还谈不上有任何关于科学的概念。哲学研究者应该探索构成巫师活动的思想状况,从一团乱麻中抽出几条线索来,从具体应用中分析出抽象原理来。总之,要从这种假技艺后面辨别出它的伪科学的性质来。

如果我对巫师逻辑的分析是正确的话,那么它的两大“原理”便纯粹是“联想”的两种不同的错误应用而已。“顺势巫术”是根据对“相似”的联想而建立的;而“接触巫术”则是根据对“接触”的联想而建立的。“顺势巫术”所犯的错误是把彼此相似的东西看成是同一个东西;“接触巫术”所犯的错误是把互相接触过的东西看成为总是保持接触的。但是在实践中这两种巫术经常是合在一起进行。或者,更确切地说,顺势或模拟巫术可以自己进行下去,而接触巫术,我们常发现它需要同时运用顺势或模拟原则才能进行。通推动力传输给另一物体。这与现代科学为了与此完全相同的目的,即为了说明物体怎样通过似乎是空无一物的空间而发生物理作用,便假定有这样一种“以太”,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为便于表达,根据各类巫术所由产生的思想原则,特将巫术分类列表如下:

交感巫术

(交感律)

顺势巫术接触巫术

(相似律)(接触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