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资本与利润

社会财富的增减不仅决定了劳动工资的增减,也决定了资本利润的增减。但是,财富状态对二者产生的影响,却大不相同。

资本增加提高了劳动工资,同时也降低了雇主的利润。如果许多富商都在同一行业投入了资本,那么这一行业的利润势必会因为激烈的竞争而降低;这种资本增加如果扩大到社会各行业,那么所有行业的利润也都会因为竞争而降低。

我已经说过了,我们不容易确定某一特定地方在某一时间里的平均劳动工资,只能确定普通劳动工资。可现在,我们甚至连普通资本利润都很难确定。因为,资本利润的变动非常大,即使是让某一特定行业的一个经营者说出他每年的平均利润有多少,他也未必能够说得出来。影响利润的因素,不仅有商品价格的变动,还有竞争者的多寡、顾客的购买欲望、商品在运输或储存过程中遭遇意外事故的多少。所以,利润率是时时刻刻都在变动的,我们很难确定一个大国各行各业的平均利润,更不可能相当准确地确定以前或现今的资本平均利润。

我们虽然不可能相当准确地确定以前或现今的利润,却可以由货币利息而略知其梗概。当使用货币能够获得较多利润时,通常可以提高货币的利息率;当使用货币所获得的利润较少时,则可以降低货币的利息率。由此,我们可以确信一点:一国市场一般利息率的变动,必然会影响该国资本的一般利润,使得利润随着利息率的升降而同步地升降。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利息的变动情况略知利润的变动情况。

亨利八世在他在位的第三十七年,用法令将一切利息都规定在了百分之十以内。由此可见,以前的利息曾经达到过百分之十以上。其后的爱德华六世,由于热心宗教,所以禁止了一切利息。不过,据说这种禁令就像其他各种相同性质的禁令一样,不但没有减少高利贷的弊害,反而增加了高利贷的弊害。于是,在伊丽莎白女王第十三年的第八条法令中,又重新恢复了亨利八世的法令。

此后,法定利息率一般都是百分之十,直到詹姆士一世第二十一年才降到了百分之八,复辟后不久又减成了百分之六,安妮女王第十二年甚至减为百分之五。这些法律规定的市场利息率,都是在信用良好者借款之后而不是之前规定的,因而看来极其适当。自安妮女王时代以来,法定利息率是百分之五,似乎要高于市场利息率。在最近的战争发生之前,政府的借款利息率是百分之三,而首都及其他许多地方一些良好信用者的借款利息率,则达到了百分之三点五、百分之四、百分之四点五。

自亨利八世以来,英国的财富与收入似乎在一天天地逐渐增加,而且增加得越来越快。在这期间,不断增加的还有劳动工资。不过,大部分工商业的资本利润却逐渐减少了。

在大都市经营一种行业所需要的资本,往往比乡村更多。这么一来,投入大都市各行业中的资本就会比较庞大,于是都市资本利润率就会在众多富裕竞争者的相互竞争中,低于农村资本利润率。但在劳动工资方面,都市却高于农村。因为,在繁荣的大都市,劳动者往往供不应求。拥有大量生产资本的人为了雇到他们所需要的劳动者人数,只好抬高劳动工资来相互竞争,于是资本利润就降低了。而在那些偏僻的地方,由于雇主没有充足的资本来雇用全体劳动者,所以一般人民宁愿压低劳动工资也要获得职业,这样就增加了资本利润。

在苏格兰,法定利息率和英格兰一样高,而市场利息率却比英格兰高一些。在苏格兰,即使是良好信用者借款,其利息率也不能少于百分之五。比如,在爱丁堡,随时去私立银行兑现全部或部分期票,都可以享受百分之四的利息。而在伦敦,存入私立银行的资金则没有利息。在苏格兰,几乎所有行业的经营资本都比英格兰少。因此,苏格兰的普通利润率要高于英格兰。我们知道,苏格兰的劳动工资是低于英格兰的。不仅如此,苏格兰还比英格兰穷得多;尽管它也在明显地前进,但它前进的速度却比英格兰要慢很多。

本世纪的法国,其法定利息率一般是不受市场利息率支配的。法国的法定利息率,在1720年从二十分之一落到了五十分之一(也就是从百分之五落到了百分之二),而1724年则提高到了三十分之一(即百分之三点三),1725年又恢复到了二十分之一。在拉弗笛执政的1766年,这一法定利息率又减到了二十五分之一(即百分之四)。再后来,掌握政权的神父特雷,又把这一法定利息率恢复到了原来的百分之五。

政府这么强行抑制法定利息率,一般目的在于减低公债利息率,而且有时也的确达到了这一目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法国或许不像英国那么富裕。一般情况下,法国的法定利息率低于英国,市场利息率却高于英国。究其原因,是法国和其他一些国家一样,有办法安全而又容易地回避法律。就像在英、法两国做买卖的英国商人说的那样,法国的商业利润要高于英国。正因为如此,许多英国人都不想在本国投资,而甘愿去轻商的法国投资。

同时,法国的劳动工资却低于英国。你如果到过苏格兰和英格兰,就可以从这两地普通人民的服装和面色的差异中,充分了解到这两地社会状况的差异;而假如你是从法国回到英国的,则会觉得这种对比更鲜明。明显地,法国的富裕是苏格兰所不及的,但法国进步的速度也似乎没有苏格兰快。跟苏格兰相比,法国一般甚或普遍被认为正在退步。但是,这种见解明显是没有根据的。如果一个人在时隔二三十年后的今天,又到苏格兰视察,那他绝对不会抱有这种见解。

反之,从领土面积及人口比例方面比较,荷兰的富裕程度要高于英格兰。在荷兰,政府的借款利息率是百分之二,良好信用者的借款利息率则是百分之三。据说,荷兰的劳动工资也高于英格兰。我们知道,荷兰人的商业利润在欧洲国家中是最低的。现在的荷兰商业,在有些人眼中是正在衰退的。这种情况,也许确实在某些商业部门中出现过。

但是,从上面所说的征候中,我们能看出该国的所谓“商业衰退”似乎又不同于一般的商业衰退。商人们之所以会埋怨商业衰退,是因为利润减少了。可是,利润减少恰恰是商业繁盛,也就是所投资本比以前更多的自然结果。荷兰人趁着近期的英法战争,获得了法国全部的运输业务,直到今日也没有完全退出。此外,荷兰人还拥有英法国债这一大宗财产。据说,单是英国的国债,就大约有四千万镑。不过,我认为这一数额可能没有这么大。而且,荷兰人还以高于本国的利息率,把巨额资金贷给外国的私人。

从这些事实来看,荷兰无疑是资本过剩。换言之,他们投在本国适当生产上的资本,已经超过了这些资本能够得到相当利润的限度。这种衰退,并不是商业衰退。当经营特定行业所能获得的私人资本,增加到再投入到这一行业也不会获得更多利润时,也仍然可能有更多资本继续投入。这种情况,在大国比较常见。

跟英格兰相比,英国北美及西印度的殖民地的劳动工资、货币利息及资本利润都更高。在各个殖民地,法定利息率和市场利息率大致都是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在新殖民地,还同时存在着高劳动工资和高资本利润。不过,这种现象是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出现的,其他地方很少见。

在一定期间内,新殖民地资本对领土面积的比例、人口对资本的比例,必定会低于大多数国家。农业家所拥有的资本,必然不够用来耕作所有的土地。所以,他们只好把资本投在土壤肥沃、位置适宜的海滨,以及可航行河流的沿岸各地上。此外,这类土地,往往能够用低于其自然生产物价值的价格购买得到。所以,如果购买并改良这类土地,就可以获得极大的利润。这时,即使利息非常高,农业家们也能够支付得起。于是,农业家们就能靠投在这种有利用途上的资本,迅速地积累起更多的资本,并使新殖民地的雇工供不应求。这样,农业家们付给新殖民地劳动者的工资也就会很高。同时,资本利润则会随着殖民地的扩展而逐渐减少。

由于土壤肥沃、位置适宜的土地被全部占用,一部分农业家只好耕作较差的土地,所以其所能获得的利润也就少了。而用在土地上的资本利息,也自然较低。正因为如此,本世纪英国大部分殖民地的法定利息率和市场利息率都大大降低了。利息率在财富增加、工作改良及人口增长等的影响下,明显降低了。与此同时,劳动工资却没有跌落。劳动需求是随着资本增加而增加的,它丝毫不受资本利润的影响。尽管利润降低了,可是资本却比以前增加了,而且增加得更快。在这一点上,无论是勤劳的国家还是勤劳的个人,都是一样的。跟高利润的小资本相比,大资本的利润虽然更低,但利润的增加速度也更快。

俗话说,钱生钱。哪怕是用极少的钱,也能赚得更多的钱。最困难的是如何得到最初那点儿极少的钱。资本增加和业务增加(即对有效劳动需求的增加)的关系,我在前面已经进行了部分说明,后面我还将在论述资本积累时对此进行详细说明。

哪怕是财富正迅速增加的国家,也会因为获得新领土或开发新的经营行业而提高资本利润、增加货币利息。由于该国的国家资本满足不了这些新领域的需要,所以它就只能选择那些利润最大的行业去投资。而能够满足这些新行业的资本,必须是以前投在其他行业、现在又被撤回来的一部分资本。这么一来,旧行业的竞争就不会像以前那样激烈,各种货物的市场供应量也会跟着减少。

货物的供应量减少,势必会或多或少地抬升货物的价格。于是,经营者的利润就会更大,其借入资金的利息率也会比以前更高。在战后不久的近期,良好信用者,甚至是伦敦一些大商号,借款的利息率一般都是百分之五。而他们在战前所付的利息,一般都没有超过百分之四或百分之四点五。这种现象,并不是我们英国资财减少的结果,而是因为英国在占领北美和西印度之后,英国的领土与商业都增加了。由于增加了很多新业务,而资本还是原来的那些旧资本,所以很多行业的资本量必然会因为增加的新业务而减少。结果,那些旧行业的竞争就会趋于缓和,所以其利润也必然会增加。所以,我相信大不列颠的资财并没有因为近期战争的巨大费用而减少。我为什么会这么确信的原因,我以后再说明。

用来维护产业的社会资财的减少,会降低劳动工资,增加资本利润以及货币利息。由于劳动工资降低了,剩余的资本所有者以货品形式向市场提供的资金就比以前少了,而且他们出售货物的价格也更高了。花费的工资较少,货物的售价反而更高,这两个方面就使得农业家的利润大幅增加了。于是,利息也就跟着升高了。

在孟加拉以及东印度的其他英属殖民地,就可以非常容易而快速地获得巨大资产。这一事实证明,贫苦地方有非常高的劳动工资、非常大的资本利润、非常高的货币利息。在孟加拉,农民借入资金的利息率往往达到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五十甚至百分之六十,此外,还要用下一期的收获物当抵押品。地主要想获得这种高利息的利润,必然要预先垫付几乎全部地租和大部分的利润。罗马共和国衰亡以前的各地方,由于总督竭泽而渔的暴政,利息似乎都一样高。我们从西塞罗的书简得知,即使是有道德的布鲁塔斯,也曾经在塞浦路斯岛借过款,而且利息率高达百分之四十八。

如果一国已经把它的土壤、气候和相对位置都充分利用了,那么它所获得的财富也就基本上不可能再增加了。如果它还处于尚未退步的状态,那么可能它的劳动工资及资本利润都会很低。如果一国的人口已经完全达到其领土或资本所能维持的限度,那么该国这时的职业竞争也必然相当激烈。这样,劳动工资就会降低到只够维持现有劳动者生计的水平,人口也会稠密得不可能再增加。如果一国的资本超过了国内各种必须经营的行业所需要的资本,那么各行业所使用的资本就达到了其行业性质和范围所允许的限度。这样的话,各地方的竞争就会大到不能再大的程度,而其普通利润则会降到最低水平。

不过,国民财富达到这种程度的国家,似乎一个也没有。似乎长期处于静止状态的中国,也许在许久以前就已经达到了该国法律制度所允许的富有程度。如果中国改变法制,或许它的国民财富还会超过现在的土壤、气候和位置所允许的限度。如果它不忽视或鄙视国外贸易,允许外国船舶驶入其港口,那么它就可以经营那些只有在不同于其现有法制的制度下才能经营的多种交易。

另外,如果一个国家的富者或大资本家享有很大程度的安全,而贫者或小资本家却不但不安全,还随时可能被下级官吏以执行法律的借口而强行掠夺,那么其国内投在各行业的资本,也都将难以满足其行业性质和范围所能容纳的限度。无论是在哪种行业,如果贫者被压迫,那么富者必然会垄断该行业,并由此获有极大的利润。所以,在中国,资本的普通利润必须足够担负据说是高达百分之十二的普通利息率。

如果一国的法律有缺陷,那么它的利息率,有时可能会因此而大大增高到超过其贫富状况所需的程度。如果契约没有法律约束力,那么所有借款人几乎都可以不讲信用,就像法制修明国度里的那些破产者或信用不好的人一样。当破产者向出借人借款,而出借人又不确定能不能收回借款时,出借人就会向破产者索取借款时通常需要支付的高利息。侵略罗马帝国西部各地的民族,一般都是一些未开化的民族。长期以来,这些民族的契约都是靠当事人的信誉来履行的,而很少有王朝的裁判过问。这种情况,可能是当时利息率会达到那么高的原因之一。

但是,如果法律完全禁止收受利息,那么同样也收不到理想的效果。这么一来,许多人就会借入资金;而出借人呢,则都会向借款人索取相当的报酬,还会为了回避违反法律的风险而向借款人要求相当的补偿。孟德斯鸠说,所有回教国家都收取高利息率的原因,一是法律禁止利息;二是借出的款项很难收回,与他们的贫穷没有关系。

投资时是很容易遇到意外损失的,这时的最低普通利润率,就需要在除去这个意外损失的基础上还有剩余。因为,只有这一剩余,才是投资者的纯利润或净利润。这一剩余,以及用以补偿意外损失的部分,就构成了普通的总利润。只有纯利润,才与借款人所能支付的利息成比例。

即使是非常谨慎地出借资金,也有可能会受到意外损失。因此,最低普通利息率和最低普通利润率一样,也需要在除去借贷容易遇到的意外损失的基础上还有剩余。当然了,如果借款者是出于慈善心或友情而出借资金的,那么他也可以不收取这笔利息。

如果一个国家的国民财富已经达到了极值,而且投入各行业的资本都达到了最大限度,那么该国的普通纯利润率,以及这种利润能够负担的普通市场利息率,就会很低。这么一来,能够靠货币利息而生活的人,就只有大富豪了;而小有产者和中等有产者,则都不得不亲自监督自己所拥有的资本的使用状况;几乎所有人,都有成为从事某种产业的实业家的必要。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今日的荷兰。在当今荷兰,只有实业家才算得上时髦人物。几乎所有人,都因为生活需要而习惯了经营某种行业。这一习俗,支配了当地的时尚。如果一个人穿的服装或是所从事的实业跟别人不一样,就会被人笑话。如果一个无所事事的游惰者置身于一群实业家当中,那么他一定会像一个置身于军队的文官一样尴尬,甚至还会被人轻视。

最高的普通利润率,也许是除去大部分商品价格中的地租部分之后,仅剩的足够支付商品生产及上市所需的最低劳动工资。地主要想让劳动者从事工作,总得设法养活他们。但是,劳动者维持生存所需的费用,未必都是地主给付的。在孟加拉,东印度公司职员经营商业所获得的利润率,恐怕达到了最高利润率。通常情况下,利润升落必定会影响到市场利息率对普通纯利润率的比例。在英国商人眼中,适中而合理的利润是两倍于利息的。这适中而合理的利润,我想就是普通利润吧。如果一国的普通纯利润率为百分之八或百分之十,那么借款经营者将其利润的一半作为利息返还给借款人,也许是合理的。担负资本风险的,是给出借人保险的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在大部分行业,补偿不辞辛苦运用资本且担负这种保险所冒风险的足够报酬,是百分之四或百分之五的普通纯利润率。但是,如果一国的普通利润率很低或很高,那么其利息和纯利润的比例就不可能像上述情况那样。如果利润率很低,利息可能就不足利润的一半;而如果利润率很高,其利息就可能会超过一半的利润。

如果一国财富迅速增加,那么其高劳动工资可以用许多商品的低利润来弥补。这样的话,它们的商品售价,就能够与繁荣程度和劳动工资都较低的邻国的商品一样低廉。

实际上,高利润比高工资更能抬高生产物的价格。比如,如果麻布制造厂的梳麻工、纺工、织工等的日工资都能提高二便士,那么一匹麻布在价格上必须增高的数额,就等于二便士与生产这匹麻布的工人数、工作日数的乘积。商品价格中的工资部分,会随着制造阶段的推进以算术级数增加。但是,如果所有雇主的利润都抬高了百分之五,那么商品价格中的利润部分,就会随着制造阶段的推进以几何级数增加。也就是说,梳麻工的雇主卖麻的价格,是雇主所垫付材料和工人工资的全部价值再增加百分之五之后的价格。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纺工和织工的雇主。

所以,工资增高对商品价格抬高所起的作用,就像单利对债务积累所起的作用一样;而利润增高所起的作用,就像复利所起的作用一样。由于高工资提高了物价,从而减少了国内外商品的销路,所以英国商人和制造者都对高工资的“恶果”大发牢骚;但是,他们却只字不提高利润的“恶果”,因为他们自己得利了。这些商人和制造者,只要看到他人得利,就会对由此产生的“恶果”大喊大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