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末,维奥莱特坐在达基的杂货铺里,鼓捣着一把勺子,回想起那天早上她去拜访爱丽丝的情形。她来得很早。是干家务的时间,可维奥莱特什么都没做。

“跟我想的不一样,”她说,“不一样。”

维奥莱特说的是在比完美还要好的大都会的二十年生活,可爱丽丝没有问她说的是什么。没有问她遍布街巷的大都会是否唤起了她的妒忌之情,而这妒忌来得太迟了,只能说明她有多么愚蠢。也没有问她是不是大都会制造出一种扭曲的、给一个年轻得可以做女儿的情敌的哀悼。

她们谈论着妓女和好斗的女人——爱丽丝被惹恼了;维奥莱特则无动于衷。然后就是沉默,维奥莱特喝着茶,听着烙铁的嘶嘶声。到了这种时候,两个女人已彼此相处得非常融洽,说话并不是必需的了。爱丽丝在熨衣服,维奥莱特看着。不时地有一个人嘟囔点什么——对她自己,或是对另一个人。

“以前我可喜欢那东西了。”维奥莱特说。

爱丽丝笑了,不用抬头看维奥莱特就知道她指的是糨糊。“我也是,”她说,“烦得我丈夫要发疯。”

“是因为那喀啦喀啦的声音吗?不可能是味道。”

爱丽丝耸耸肩,“只有身体知道。”

烙铁在湿布上嘶嘶作响。维奥莱特用手掌抚着腮帮子,“你使烙铁就像我外婆,最后才熨后腰。”

“那是熨衣服的一年级测验。”

“有些人就先熨后腰。”

“然后再返工一次。我讨厌熨衣服偷工减料的。”

“你缝得那么好,是在哪儿学的?”

“他们让我们这些孩子忙个不停。没事干,你知道。”

“我们摘棉花、劈木头、耕地。我从来不知道抄着手是什么滋味。在这儿差不多是我最没事干的时候。”

吃糨糊、选择什么时候对付后腰、缝纫、摘棉花、做饭、劈木头。维奥莱特想到这一切,叹了口气。“我以为它会比这个更大呢。我知道它不会长久,可我的确以为它会更大。”

爱丽丝把烙铁把上裹着的布又折了一折。“他还会这样做的,你知道。一遍一遍又一遍。”

“那样的话,我最好现在就把他撵出去。”

“然后怎么办?”

维奥莱特摇了摇头,“盯着地板,我猜是。”

“你想听真话吗?”爱丽丝问,“我来给你说一句。用你所剩的一切去爱,一切,去爱。”

维奥莱特抬起头,“等他再干这事的时候也是?不在乎人们怎么想?”

“想想你还剩下什么吧。”

“你是说咽了这口气?不斗了?”

爱丽丝重重地放下烙铁,“斗什么,跟谁斗?跟一个亲眼看见自己父母被火烧死的苦孩子?谁会比你、比我或是比什么人更清楚,人这小小的一辈子有多小,过得有多快?要么,也许你想用三个孩子和一双鞋把什么人给踩瘪了。穿得破破烂烂、裙褶拖在泥水里的什么人。就像你一样想要武器的什么人,你还想走过去抓住她,可是她的裙褶沾了泥水,旁边围观的人们不会明白一个人的眼睛怎么会变得这么没精打采,怎么会呢?没有人让你忍气吞声。我说的是挺过去。挺过去!”

她花了一分钟才注意到维奥莱特在盯着什么看。顺着她的视线,爱丽丝提起烙铁,看见了维奥莱特所看见的:一条冒着烟的黑船清楚地烙在后腰上。

“见鬼!”爱丽丝叫道,“噢,真见鬼!”

是维奥莱特第一个笑的,然后爱丽丝也笑了。笑声马上把她们两个都震动了。维奥莱特想起了特鲁·贝尔,想起她走进她们的单间小屋,猛然间爆发出一阵哈哈大笑。她们像耗子一样被推到地板上的一个铁质火罐旁边(连个炉子都算不上),又饿又急。特鲁·贝尔望着她们,不得不靠到墙上,以免让大笑拽得她跟她们一起倒在地上。她们本该恨她。从地板上爬起来,恨她。但是她们感觉好多了。没有挨打,没有丧失什么。好多了。她们也笑了起来,连罗丝·蒂尔都摇着头微笑了,突然间世界变得仰面朝天了。维奥莱特当时就意识到了,后来一度忘记,直到这一刻才想起:那大笑是严肃的。比眼泪更复杂、更严肃。

维奥莱特蜷缩着身体、肩膀乱颤,心想,她一定在葬礼上看到了自己的使命是什么。她自己胡乱摸索着刀子,做事尽量严肃一点、老练一点,但又太迟了的那一幕……她直笑得咳嗽起来,爱丽丝给她和自己各冲了一杯茶,以使她们平静下来。

尽管维奥莱特这样执著地想长屁…,可她就是不能把剩下的奶昔喝完——稀乎乎、温吞吞的,而且味道尽失。她系上衣扣,离开杂货铺,注意到,同时那个维奥莱特也注意到了,春天来了。春天来到了大都会。

当春天来到了大都会,人们开始在路上彼此注意;注意到与他们分享过道、餐桌以及洗涤私人内衣的洗衣店的陌生人。他们进进出出于同一扇门,同握一个把手;在电车和公园长椅上,他们把大腿放在数百人曾经同样放过腿的地方。落入手掌的铜币曾经被孩子们含在嘴里,被吉卜赛人用来算命,可它仍然是钱,人们一看到就笑。这是一年中大都会最喜欢挑起矛盾的时节,它鼓励你在一点食欲也没有的时候上街买东西吃,给你一种独占一间屋子的体会,也给你一种同一个过路人分享它的渴望。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矛盾——毋宁说是一种状态:一个花招百出的大都会尽其所能达到的极限。什么能胜过被太阳晒暖的砖头?挪回来的凉篷。从马背上撤下的毯子。鞋跟下变软的柏油路,以及桥下由背阴地变成阴凉地的黑暗处。一场小雨过后,树叶长出来了,树枝就好像湿漉漉的手指,在毛茸茸的绿色头发中玩耍。汽车变成了黑玉匣子,在因为雾气而变得微弱的前灯后面滑行着。在变成缎面的人行道上,一个个人影首先耸起肩膀,头顶倾斜着抵挡铅弹般的雨点。孩子们在窗后张望的脸好像是在哭,不过那是玻璃的流水造成的效果。

在一九二六年的春天,一个落雨的午后,随便谁走在莱诺克斯大道某栋公寓楼旁边的小巷里,抬起头都可能看见,不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成年男子跟玻璃窗一起流泪的脸。难得一见的奇观:大男人如此当众哭泣。这可不是他该做的事。虽说瞧着怪,人们最终还是习惯了他,听凭他月复一月地坐在没有风景的窗户后面或是门前的台阶上,先是在雪天,后来在太阳底下,用一个工程师的红手帕擦脸擦鼻子。我认为是维奥莱特洗净、熨平了那些手帕,因为,虽说她那么疯狂,又变得那么邋遢,但她还是不能容忍脏衣物。可是大家等得不耐烦了,都想看看维奥莱特除了企图杀死一个死去的女孩和给她丈夫洗手帕以外还会做些什么。我自己的观点是,总有一天她会把那些手帕摞起来,把它们放到梳妆台的抽屉里,塞进去,然后划一根火柴把他的头发点着。她没有这么做,可没准那比她实际上的做法要好得多。不管是不是有意的,她让他又来了一遍——在春天,城市生活即流浪生活这一事实在这个时节再明显不过了。

柔和的空气中,盲人们一面匀速缓步走在人行道上,一面胡乱拨着弦子,哼着歌。他们可不想站近了跟那些待在街区中间的老大爷们比试比试,弹一回六弦吉他。

蓝调歌手。黑人蓝调歌手。黑人所以是忧郁的人。

人人知道你的名字。

“她去了哪儿,为什么走”之歌手。“如此孤独,令我欲死”之歌手。

人人知道你的名字。

那个歌手不容易错过,他就在人行道的中央,坐在一个柳条水果筐上。他的那条假腿舒服地伸开;那条真腿既负责打拍子又要撑着吉他。乔大概认为那首歌是关于他的。他愿意这样相信。我太了解他了。我见过他喂没人理的小动物们吃东西,可我从来没让他给蒙骗了。我记得他离开公寓楼的时候是怎样调正一下帽子的;怎样将它向前倾一点,再向左偏一点。不管是弯腰扫掉一堆马粪,还是闲逛到他那时髦的旅馆,他的帽子肯定戴得恰到好处。并非歪歪扭扭,但绝对可以说是倾斜的。他的上衣里面的毛衣扣子从头扣到尾,可我知道他的思想却没扣好——它们可放松得很。他的眼睛瞄着那些在街角闲混的公子哥儿。他们身上有某种他所缺少的东西。他箱子里的“克里奥佩特拉”很少有男人要买——除了剃须后扑的粉,大部分都是给女人预备的。他能跟女人们搭话,拿眼睛瞅她们,跟她们调情,谁知道他脑袋里还有什么玩意?如果说她用一个眼神给了他许多幸福时光的话,那些公子哥儿盯着看的眼神可比她的更令人满足呢。

要么他就是因为起初的忠贞为自己抱屈。而且,要是那种美德没有得到感激,没有人跳出来为此祝贺他,他的自怜自艾就变成了怨恨;他不太能理解这怨恨,却不由分说地将矛头指向那些站在街角的年轻美男子,他们容光焕发、残暴粗鲁。当心啦。当心一个年近五十的忠贞男人。因为他从来没跟另一个女人厮混过,因为他选择了那个年轻姑娘去爱,他认为他是自由的。没有挥霍浪费、一毛不拔的自由,也没有发动战争的自由,却有做一件荒唐事的自由。

记住我这句话吧,他铁了心要落入这个轨道。它把他拽了进去,就像唱针走在一张“蓝知更鸟”唱片的纹路上那样,在城里一圈又一圈地跑。大都会就是这样扒拉着你转,强迫你按它的意愿行事,沿着铺好的路走。与此同时,让你觉得你是自由的,觉得你能跳进灌木丛是因为你愿意。这里没有灌木丛,要是刈过的草地允许人走的话,大都会会让你知道的。你逃不开一个大都会为你铺设的轨道。不论发生什么,不论你发了财还是守着穷,毁了身体还是健康长寿,末了你总会回到你开始的地方:渴望着得到一件人人失去的东西——年轻的爱。

对了,那就是多卡丝。年轻,但是聪慧。她是乔一个人的甜食——像糖果一样。如果你年纪轻轻,刚刚来到大都会,糖果是最好的东西。糖果,还有双簧管,而且就连双簧管也是被称作甘草棒的。然而乔在大都会住了二十年,也不再年轻了。我猜他是那种十六岁左右就停止长大的男人,在内心。所以,尽管他穿着前面系扣的毛衣和圆头皮鞋,他仍然是个小孩,一个穿背带裤的小孩,糖果仍然能让他笑起来。他喜欢用那些带薄荷的玩意打发漫长的一天,而且以为别人也喜欢。所以他发糖给在路边石上出洋相的吉斯坦的儿子们。你看得出来,他们更喜欢巧克力或者带花生的什么东西。

乔让我觉得很不可思议。不只是所有那些他从温得米尔弄来的好东西。还有,他用来买不新鲜、黏糊糊的薄荷糖花的钱和在租来干那码子事用的房间上花的钱几乎一样多。在那里,他的私人糖果盒为他敞开。

该死!怪不得事情是用那种方式结束的呢。可它本来不必那样。还有,要是他当时停止满城去追那个又小又快的东西,及时告诉斯塔克、吉斯坦或者某个可能感兴趣的邻居,谁知道那又会怎么样呢?

“这不是一件你能讲给另一个男人听的事。我知道大多数男人都迫不及待地互相交流他们的拈花惹草进行得怎么样了。把他们的勾当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们这么做是因为那个女人没什么大不了的,他们也不在乎人们怎么看她。我顶多是半遮半掩地告诉了玛尔芳,再说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可是告诉另一个男人?那可不行。反正吉斯坦只是会大笑一通,尽量不去听这事。斯塔克会盯着自己的脚,发誓说我让人给套牢了,并且告诉我我真是个冤大头,得自己补救补救了。跟他们谁我都不会谈起她。这事不能说,除非是个密友,一个你从前认识的人,很久很久以前认识的,比如维克托利,可我就是有那个机会,也不相信自己会告诉他;要是我连对维克托利都不能说,那是因为我不能告诉我自己,因为我不完全明白它是怎么回事。我只知道我看见她在买糖果,而这整个情景很甜蜜。不光是糖果——是那整个的情景和画面。糖是一种让你舔、吮、吞下去、吃干净的东西。不。还有别的什么。更像是蓝色的水和白色的花,还有空气中的糖分。我需要待在那儿,那儿所有这一切恰好混合在一起,而她就在那儿,多卡丝。

“我到那个公寓去的时候,不知道那张我在杂货铺里见过的脸叫什么名字,而且当时也没把她的脸放在心上。可是她打开了门,正好对着我打开了门。我闻到了磅饼和烹饪好的鸡的香味。女人们聚过来,我把我的东西拿给她们看,同时她们一边大笑一边做着女人们做的事:把我夹克上的棉绒拍打下去,按着我的肩膀让我坐下来。这是她们的一种方式,用来拾掇你,修补她们认为需要修理的地方。

“她并没看我一眼,也没说什么。可我每一分钟都知道她站在哪儿,怎么站着。她把屁…靠在客厅里一把椅子的靠背上,同时女人们从饭厅里涌出来拾掇我,开我的玩笑。然后有人叫了她的名字,多卡丝。我没听见太多别的东西,可我留下来笑着给她们看了我所有的东西,不是在兜售,而是让它们兜售自己。

“我出售的是信誉;我让事情顺其自然。那是最好的办法。从不强求。就好比我在温得米尔伺候客人进餐的时候。我在那儿,但只是因九-九-藏-书-网为你要我在那儿。又好比我在客房干活的时候,把伪装成咖啡的威士忌拿出来。你需要我的时候,我就在那儿,而且非常及时。你得知道,那个女人想喝上四杯,可又不想要四回;所以你就得等着,等她的一杯酒喝掉三分之二的时候再把它斟满。那样,她始终用一个杯子喝,而他买了四杯。安安静静的钱低语了两次:一次是我把它悄悄塞进兜里的时候;一次是我把它悄悄从兜里拿出来的时候。

“我作好了准备,等着她不答理我。我没有计划,就算有也没法实行。我有点迷糊,头昏眼花的,我想是因为浓烈的柠檬调料、扑脸粉和轻微的女人汗味。咸,不像男人的那样发苦。我到今天也不知道是什么促使我出门的时候对她说话的。

“我能想象人家怎么说。说我对待维奥莱特像对待一件你喜欢的家具,虽说它每天都需要点什么才能站稳、站直。我不知道。可自打离开维克托利以后,我从不跟任何人太接近。吉斯坦和斯塔克,我们挺近的,但不像是跟从你出生到长大成人都了解你的人在一起那样。我会告诉维克托利那是怎么回事。吉斯坦、斯塔克么,不管我对他们说什么,都会是很接近的东西,但不是它真正的样子。除了多卡丝我不能跟任何人说话,我对她讲了我对自己都没讲过的东西。跟她在一起我又变得生气勃勃、焕然一新了。我认识她之前,总共改变过七次。第一次是我给自己取了个姓,因为没人给我取过姓,因为没人知道它可能或应该是什么。

“我于一八七三年出生在弗吉尼亚的魏斯伯尔县,在那儿长大。一个叫维也纳的小地方。罗达和弗兰克·威廉斯夫妇在我出生后就收养了我,把我跟他们自己的六个孩子一起带大。罗达太太收养我的时候,她最小的孩子三个月大,我和他比我见过的许多兄弟都亲热。他的名字叫维克托利。维克托利·威廉斯。罗达太太给我取名叫约瑟夫,随她的父亲,可不管她还是弗兰克先生都没想到给我取个姓。她从来没有假装我是她的亲生孩子。她分派杂务或是发好东西的时候,会说:‘你就像我的亲生儿子一样。’我猜想是那个‘像’字让我去问了她——我想我还不到三岁呢——我真正的父母在哪里。她回过头俯视着我,给了我一个最甜蜜、却又让人觉得有点悲伤的微笑,然后对我说:噢,宝贝,他们失踪了,没有一点痕迹。我把她的话听成了,他们失踪的时候没带走的‘痕迹’

“上学的头一天我得说出姓和名。我告诉老师,是约瑟夫·特雷斯。维克托利从座位上将身体完全扭了过来。

“‘你干吗这么跟她说?’他问我。

“‘我不知道,’我说,‘就因为……’

“‘妈妈会生气的。爸爸也会的。’

“我们正待在外面的操场上。操场挺不错的,垫了土,可里面有不少钉子之类的东西。我们俩都光着脚。我正在费劲地把一块玻璃碴子从脚心抠出去,所以我不必抬头看他。‘不,他们不会的,’我说,‘你妈妈不是我的妈妈。’

“‘她不是的话,那谁是呢?’

“‘另一个女人。她会回来的。她会回来接我。我爸爸也会的。’那是我第一次知道自己那样想,或者说那样希望。

“维克托利说:‘他们知道把你留在哪儿了。他们会回到我们家的。他们知道你在威廉斯家。’他正学他姐姐的样儿弯着腿走路。她很擅长那个,还老自吹自擂,搞得维克托利一有机会就练。我还记得他的影子投进我面前的土里。‘他们知道你在威廉斯家,你应该管自己叫威廉斯。’

“我说:‘他们得把我认出来。从你们大伙中间,他们得把我认出来。我是特雷斯,他们走的时候没带的那个。’

“‘那不是太傻了吗?’

“维克托利笑话我,用胳膊搂着我的脖子把我摔倒在地上。我不知道那块玻璃碴子后来到哪儿去了。我一直没把它抠出来。也没有人来找我。我从来不认识我自己的爸爸。还有我的母亲。对了,我听旅馆餐厅里的一个女人说过一句最差劲的话。我倒咖啡的时候她正跟另外两个女人聊天。‘我对我的孩子们特别不利,’她说,‘我也不想那样,可我身上有什么东西硬把事情搞成那样。我是个好母亲,可他们从我身边离开倒更好;他们要是在我身边就没个好。离开我的好像都发迹了;留下来的却过得这么惨。你能想象我心里有多难受,是不是?’

“我不得不偷偷瞥上她一眼。说出那话得有勇气。承认那个得有勇气。

“第二次改变是我被挑出来训练成一个男子汉。生活要独立,无论如何也要自食其力。我并不缺个爸爸,因为起先有弗兰克先生在。他稳如磐石,对我们所有孩子一视同仁。然而要紧的是,我被挑了出来,还有维克托利,被魏斯伯尔县最棒的男人挑选出来去打猎。说起来就让人自豪。他是全县最棒的,挑中了我和维克托利,传授我们技艺,让我们跟他一起打猎。他太棒了,他们都说他拿着枪纯粹是为了好玩,因为他事先就知道猎物会干什么,懂得怎么骗蛇、把树枝扳弯诱捕兔子和土拨鼠、发出声响让水鸟不能抗拒。白人说他是个巫师,可他们那样说是为了避免说他聪明。一个猎手中的猎手,那就是他。像他们假装的那样聪明。他给我上了终身难忘的两课。一个是白人好心眼的秘密——他们必须先可怜一样东西,然后才能喜欢它。另一个嘛——得,我给忘了。

“就是因为他,我从他那儿学到的一切让我在树林里比在城里更舒服。周围要是有道篱笆或者栏杆我就会紧张。人们认为我是那种永远受不了城市的。堆起来的大楼?水泥路?我?饶了我吧。

“一八九三年我第三次改变。那时维也纳烧成了一片废墟。白纸花了太长时间完成的事,红彤彤的火焰很快就解决了:废除所有契约;腾空每一块田地;那么快地把我们从自己的家里清除出去,我们只好不停地从县里的一头跑向另一头——不然就没处跑。我们走走干干,干干走走,我和维克托利赶十五英里路到了巴勒斯坦。我就是在那儿遇见维奥莱特的。我们结了婚,在泰勒尔附近的哈伦·里克斯那里成了家。他的地是全县最糟糕的。维奥莱特和我给他种了两年的庄稼。土地耗尽了,石头成了最大的收获,我们就吃我打猎打到的东西。然后里克斯老头受不了了,就把田产和我们欠下的债都卖给了一个叫克雷顿·比德的人。在他手里,债务从一百八十美元涨到了八百美元。利息,他说,还有我们从百货店买来的化肥和材料——他付钱买的东西——他说,价格都上涨了。维奥莱特一边要侍弄我们自己的地,一边还要种他的地,而我从贝尔到克劳斯兰到歌珊,没完没了地干活。有时候砍伐松树,主要用锯机。花了我们整整五年时间,可我们都还清了。

“然后我找到一个为‘南方天空’号铺铁路的工作。我当时二十八岁,已经习惯了变化,所以在一九○一年,当布克尔·T在总统家里吃了个三明治时,我又胆大包天地做了一件事:决定给自己买一块土地。我像个傻瓜似的,以为他们会让我保住它。他们用两片我从没见过、也没签字的纸就把我们赶了出去。

“我第四次改变了,那是在一九○六年,我带着妻子去了罗马,一个离她出生地很近的小站,乘上‘南方天空’号去了北边一个小站。他们让我们在四节不同的车厢里来回挪了五次,就为了遵守《吉姆·克劳法》。

“我们住在旧金山观乐区的一个火车公寓里。维奥莱特去做佣人,我从给白人擦皮鞋到卷雪茄烟,什么活儿都干;在一间屋子里,他们对着我们念书,我们就卷烟卷儿。我晚上收拾鱼,白天清理马桶,直到我干上了端盘子的工作。我还以为这回总算一劳永逸了,谁知第五次改变来了,我们又离开了臭气熏天的马尔贝里街和‘小非洲’,后来又离开了老鼠吃肉的西五十三区,搬到了上城。

“到那时,所有的猪和牛都不见了,过去是小窝棚农庄(规模同我想买的农庄压根没法比)的地方,盖起了越来越多的房子。从前,一个黑人单是在那儿闲逛就会被人一枪打死。他们建起了一幢幢成排的房子,还有一幢幢有着大院子和菜园子的独立的房子。那时正是大战前夕,整街整街的地方都让黑人住。挺好的。不像在下城。这些房子有五六个房间;有的有十间呢,你要是一个月能出五六十美元,就可以弄上一套。我们从140街搬到莱诺克斯一个更宽敞的地方去的时候,那些浅肤色的房客想把我们拒之门外。我和维奥莱特就跟他们斗,当他们是白人一样。我们赢了。然后坏日子就来了,黑人房东和白人房东都为了提高房租跟黑人斗,对我们来说还凑合,因为我们得住在五个房间里,尽管我们中间有的人租出去两间。那些大楼就好像画上的城堡,我们从一开头就负责清理所有人的垃圾,比谁都知道该怎样保持整洁。搬到哪儿我们都养鸟养花,我和维奥莱特。我自己上街拾粪来给花儿施肥。我还保证门面和屋子里头一样整洁。我那会儿在旅馆里干活。比在餐馆里跑堂要好,因为在旅馆里得小费的门路更多。工资挺少的,可小费掉进我手里就像十一月的山核桃一样快。

“房租一涨再涨,商店把上城的牛肉价钱翻了倍,白人的肉价却稳住不动,这时我找到了一个在附近兼职卖‘克里奥佩特拉’牌化妆品的工作。有了那个,再加上维奥莱特辞去白天班、光做头发,我们过得蛮不错的。

“然后到了一九一七年的夏天,那些白人把那个烟斗从我脑袋周围夺去以后,我又成了全新的我,因为他们差点儿杀了我,跟好多人一道。那些白人中有一个有良心的,没让别人当时把我就地解决了。

“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引发了那场暴乱。可能是报纸说的,可能是跟我一起工作的跑堂说的,也可能是吉斯坦说的——有个集会,他说,他们给白人们发出了请帖,邀请他们来看一个黑人被活活烧死。吉斯坦说来了几千个白人。吉斯坦说那件事让每个人都义愤填膺,要是那次残杀没有做到,那么别的什么也会做到。他们在大战期间把大群黑人弄来干活。南方的白鬼发火了,因为黑人正在离开;北方的白鬼发火了,因为黑人正在到来。

“我年轻的时候就见过这种事,在弗吉尼亚。我养父母家的两个哥哥给打得遍体鳞伤。遍体鳞伤。差点要了罗达太太的命。还有一个女孩子,探亲路过克劳斯兰的。还是个女孩子啊。反正在那边,你要是起来造反,就会有一百个人响应你。

“我看见一些小男孩在大街上奔跑。有一个摔倒了,没有马上爬起来,所以我朝他走了过去。就是因为那个。暴乱继续着,我却出局了,因为我和维奥莱特正在护理我的脑袋。还好,我活了下来,也许就是那个让我在两年后第七次改变自己,那是一九一九年,我跟着三六九部队走了整整一路,走了该死的每一步。不记得我在街上跳舞的事了,可那次所有人都跳了。我以为那次改变是最后一次,而且肯定是最好的一次,因为大战来了又去了,而参战的三六九黑人部队让我骄傲无比,它把我的心一劈两半。吉斯坦给我在另一个旅馆找了份工作,那里的小费,收钞票的时候比收硬币的时候还多。我成功了。一九二五年我们都成功了。然后维奥莱特开始抱着个布娃娃睡觉。太晚了。我有几分明白了。有几分。

“别误解我。这不是维奥莱特的错。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这一切。我永远无法原谅自己对那个姑娘做下的事。永远。我多改变了一次。多更新了自己一次。你可以说我一辈子都是个新黑人。可是我所经历过的一切,我所见过的一切,还有所有那些变化,都没有让我为她作好准备,为多卡丝。你会以为我才二十岁,还在巴勒斯坦的一棵核桃树下第一次满足自己的欲望。

“我们,我和维奥莱特离开的时候,每个人都感到吃惊。他们说大都会令人孤独,可既然我曾接受过最棒的林中人的训练,孤独就是一样不能接近我的东西。胡扯。乡下小伙子;乡下汉子。我怎么知道一个十八岁的姑娘会在一个老婆抱着布娃娃睡觉的成年男人身上煽动出什么来?让我知道了一种孤独,一种我在一座方圆十五英里空无一人的森林里,或是一片除了活鱼饵做伴什么都没有的河岸上,都不可能想象出来的孤独。让我相信,在我尝到了她的蜜露之前,我从不知道任何东西都有甜蜜的一面。他们说,蛇在最后一次蜕皮之前是会瞎一阵子的。

“她有着长长的头发和糟糕的皮肤。一天喝两次水,每次一夸脱,就能马上将她的皮肤弄干净,可我没给她出这个主意,因为我喜欢那个样子。小小的半月形聚集在她的颧骨下面,好像轻微的蹄印。那儿有,脑门上也有。她要我买的护肤品我都买了,可令人高兴的是没有一样管用。把我脸上那些小蹄印去掉?一点痕迹也不给我留下来?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唯一的东西,就是找到那条路,决不放弃。我在弗吉尼亚追踪我的母亲,那条路引着我找到了她;我又一个区接一个区地追踪多卡丝。我甚至不用费劲。不用花心思。小路开始对你说话的时候,别的什么东西就接手此事了,发出异常强烈的信号,你简直不用去看。如果小路不跟你说话,你可能会从椅子上站起来,去买两三包烟,往兜里揣上硬币就开始走,然后跑起来,跑到史泰顿岛上的什么地方,天晓得,也许是长岛,盯着山羊发呆。可如果小路说话了,不管路上挡着什么,你都能发现自己在一间拥挤的房间里用枪瞄准她的心,不在乎那是一颗你离了就活不了的心。

“我想留在那儿。就在枪‘砰’地响过之后。那儿除了我没人听见,所以人群没有像一群红翼歌鸫一样(他们本来就像歌鸫)散开,仍旧紧紧地挤在一起,被他们跳舞的劲头和那音乐声锁定,不能够分开。我就想待在那儿。在她倒下、摔伤之前接住她。

“不是我在找那条路。是它在找我,最初它开始说话的时候,我听不见。我正在漫游,在大都会的大街小巷漫游。我有枪,但不是枪的问题——是我想用来抚摸你的那只手。漫游了五天。先去了131街的‘高级时尚’,因为我以为你星期二有个做头发的预约。是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二。但你不在那儿。一些女人端着‘塞勒姆浸礼会’的鱼肉套餐进来了,那对盲人孪生兄弟在店里弹着吉他,正像你说的——他们俩只有一个是瞎的,另一个只是跟着演节目。也许连兄弟都不是,更别说孪生了。是他们的妈妈为了多收一点零钱捏造出来的什么东西。不过,他们在弹着什么乌烟瘴气的东西,不是他们通常弹奏的福音音乐。卖鱼肉套餐的女人们皱着眉头,说起了他们的母亲的坏话,可她们没对那对双胞胎说一个字;我知道她们听音乐听得很惬意,因为其中一个嚷嚷得最凶的用脚打着拍子,都来不及咂嘴称赞了。她们没注意我。我费了一番口舌,她们才告诉我你那天没预约。米妮说你星期六刚刚修过头发,还说她是如何不赞成修头发,不仅因为修头发是五十美分,而不像整个做一遍要一美元二十五美分,还因为那样伤头发,土热式发烫,她说,比她知道的任何东西都更伤头发。当然了,除非一点儿都不烫。你干吗要修头发呢?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上星期六?你告诉我你要跟合唱队去布鲁克林,在示罗唱歌,你得早上九点离开,直到夜里才回来,原因就是那个。还说上一次你没去,被你姨妈发现了,所以你这次必须去,原因就是那个。所以我没有等维奥莱特离开、再去打开玛尔芳的房间。不需要了。可你怎么可能在上星期六修过头发,还能在早上九点钟以前赶到车站呢?米妮星期六中午以前是从不开门的,因为她要一直开到午夜,好让大家都为星期天作好准备。还有,你也不用去赴固定的星期二预约了,对吗?我断了头脑中的恶念,因为我不敢肯定起因是不是那对盲人双胞胎演奏的那种乌烟瘴气的音乐。它是可以对你产生那种影响的,那样一种吉他弹奏。不像双簧管,但很接近。如果那首歌是从一根双簧管里吹奏出来的,我就会立即明白。可是吉他——吉他让我感到疑惑,让我怀疑自己,我于是失去了那条路。回家后也没再拾起来,直到第二天,玛尔芳看着我,用手捂住了嘴;可是她捂不住眼睛,笑意从中飞了出来。

“我知道你对我说那些话的时候不是那个意思。在我找到你、又一次把你带回到我们的房间里之后。你说的话,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不过,那话还是挺伤人的,第二天我就木呆呆地站在台阶上,为此大伤脑筋。那里没有别人,只有玛尔芳往冰面上撒灰。我看见街对面有三个公子哥儿斜靠在铁栅栏上,呈三十度角。还不到早上十点钟,他们已经像真皮一样闪闪发光了,很光滑。肯定不到二十一二岁,很年轻。那是为你预备的大都会。有一个穿着鞋罩,有一个口袋里插着一块跟他的领带颜色相同的手帕,把外套搭在肩膀上。他们就那么靠在那儿不停地笑,然后开始低声唱歌,靠紧了,脑袋挨在一起,还捻着响榧子。城市男人,你知道我什么意思。自成一派,这聪明、年轻的小公鸡们。什么都用不着做——只是等着漂亮妞们路过,发现他们。束着皮带的夹克,与领带同色的手帕。你觉得玛尔芳会在他们面前掩口而笑吗?会因为星期四借她的地方用而逼着公鸡们提前付钱给她吗?压根就不会发生,因为公鸡们不需要玛尔芳。雏儿们找到公鸡们也就找到了地方,假使有什么追踪的活儿需要做,去干的也是她们。她们去找,她们去追。公鸡们则等着,因为他们是抢手货。他们用不着去追踪什么人,在美容院里做出一副无辜的样子,当着女人们的面打听一个姑娘,她们都等不及让我赶紧离开了,这样,她们就能打着拍子听那乌烟瘴气的音乐了,还说什么见鬼去吧,我干吗要知道一个高中还没毕业的姑娘的事,难道是因为我跟又老又疯的维奥莱特结婚了吗?只有像我这样的老公鸡,不得不从台阶上站起来,打断玛尔芳的话,尽量放慢脚步走,而不是一路跑到因伍德。在那里,我们第一次坐在一起,你把腿架起来,这样我就能看见那双绿鞋了;那是你装在一个纸袋子里从家里拿出来的,为的是不让你的姨妈知道你走下莱诺克斯和第八大道时穿的是它们,而不是你离开家门时穿的那双牛津鞋。你轻轻敲着自己的脚、扳过脚腕欣赏鞋后跟的时候,我看着你的膝盖,却没有碰。我又对你说了一次,你就是亚当吃苹果和果核的原因。他离开伊甸园的时候是个富有的男人。他不仅拥有了夏娃,这辈子还拥有了世界上第一只苹果的味道。头一个尝到了它的滋味。头一个咬了它,把它吃掉。听到那脆生生的声音,让那红红的果皮击碎了自己的心。

“当时,你看着我,好像你理解我似的;我也想,这真的是伊甸园,我都不能接受你的目光了,因为我正在欣赏你脸蛋上的蹄印呢。

“我回到那儿去了,就是那个地方。积了很久的雪使天空变得柔和,也将树皮映黑。狗的脚印,还有兔子的脚印,整齐得就像一条星期天领带上的图案遍布于雪地上。其中一条狗肯定有八十磅重。其余的个头都小;有一条是瘸腿。我的脚印把一切都搞乱了。我回头看看我走过的路,看见我自己穿着便鞋站在雪地里,没有套鞋,都湿到脚腕子了,我知道。可我不觉得冷,因为我记起了我们在一起时的天气。那个温暖的十月,记得吗?木槿树依然繁花似锦。丁香树,松树。那棵印第安人聚会用的鹅掌楸树看上去像个国王。我们第一次在那里见面,是我比你先到的。两个白人坐在一块石头上。我坐在他们旁边的地上,后来他们觉得恶心,走开了。你必须是在干活或者看起来像在干活,才能待在那儿。就为这个我才带着我的样品箱的。这样,看上去我像在送什么要紧的东西。是的,这是犯禁的,那好吧,不过那一回没有人呵斥我们。于是,在那儿待着变得很刺激,有一种比我跟你在一起更大的危险。我在那两个人离开的石头上刻下了我们名字的头一个字母,D和J。后来,等我们有了一个地方和一套惯例,我就给你带礼物来,每次都为难,不知该带些什么,好让你开心,下次还来。有多少张唱片?多少双丝袜?那个补脱丝用的小工具,还记得吗?那个上面印着花的紫色金属盒,装满了施拉夫特巧克力。蓝瓶子装的古龙香水,闻起来像个妓女。有一次是花,可你对那个礼物感到失望,所以我给了你一块钱,让你随便买点喜欢的东西。那是我年轻时候在老家一整天的工资。只给你一个人。什么都只给你一个人。就为了使劲地咬下去,嚼掉果核,拥有红苹果皮的味道,今生今世带在身边。在窗户上带有送冰人标记的、玛尔芳外甥的房间里。你的第一次,也可以这么说,是我的第一次。我要再说一遍,为了这个,我可以趾高气扬地走出伊甸园,趾高气扬!只要有你拉着我的手,姑娘。多卡丝,姑娘,你的初夜和我的初夜。我选择了你。没有人把你送给我。没有人说,那个人是你的。是我把你挑选出来的。时机不对,是啊,而且对不起我妻子。可那挑选、那选择啊。永远不要以为我为你倾倒,或者被你绊倒了。我没有坠入爱河,我从爱中站了起来。我看见了你,就下定了决心。我的决心。我还下了决心跟踪你。那是我很久以前就知道怎么做的事。也许我没跟你讲我的那一部分。我在树林里面的才能,连他都佩服,要知道他可是当地有史以来最棒的,最棒的。那些老人,他们都知道这个。我说过我在遇见你之前脱胎换骨过七次,可在过去那个时候,在过去那个地方,如果你是个黑人,或者自认为是个黑人,你就必须是新鲜的,而且在太阳升起的每个白天和太阳落下的每个夜晚都保持不变。让我告诉你吧,宝贝,在那些日子里,那何止是一种精神状态呢。”

我得说,这很冒险,要是你想弄清楚任何人的精神状态的话。不过找这个麻烦是值得的,如果你像我一样——好奇、有创造力而又消息灵通,乔装得好像完全了解老一辈人为了顽强生存所做的一切似的。可是举个例子吧,他不可能特别了解特鲁·贝尔,因为我怀疑维奥莱特是否跟他说起过她的外祖母——也从没说起过她的母亲。所以他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虽说要想象那一幕幕并不难。

她从巴尔的摩搬回魏斯伯尔县时的思想状态肯定值得研究。当初她离开县城沃兹沃斯时还是一个奴隶,一八八八年回来时已经是一个自由的女人了。她的女儿和外孙女们住在一个叫做罗马的小地方,在她离开的县城以北十二英里。外孙女们的年龄从四岁到十四岁不等,其中的一个,维奥莱特,在特鲁·贝尔到达的时候是十二岁。那是在那些人来拿走了农具、锅和她女儿罗丝·蒂尔坐着的椅子之后。她到了那儿的时候,除了一些借来的草席和她们身上穿的衣裳,就只剩下罗丝的丈夫签了字的那张纸了,上面说他们可以——就是说那些男人有权那样做,而且有责任那样做,我估计,要是老天坚持不下雨,要是冰雹从天上掉下来、把庄稼砸得茎秆折断的话。纸上没有说那个丈夫加入了一个赞成黑鬼参加选举的党。特鲁·贝尔找到的那凄凄惨惨的小小一家子,被剥夺了房子和土地,正偷偷摸摸地住在几个邻居为她们安置的一间废弃的窝棚里,吃的是这些邻居尽量匀出来以及女孩们搞到的食物。有好多黄秋葵和干豆子,由于正值九月,还有各种各样的莓子。不管怎么说,有两次,牧师的儿子给她们捎来了嫩松鼠,让她们大快朵颐。罗丝告诉大家,她的丈夫对他自己不中用的后背和双手感到大吃一惊、忍无可忍,对油炸绿番茄和玉米片感到厌倦,对某种肉类的肉(而不仅仅是皮)感到饥饿难当,对咖啡的价格和他大女儿的大腿形状感到怒不可遏,就放弃了。站起身来,放弃了。到了什么地方去坐下来想一想,或是坐下来不想它。对她来说,编个瞎话总比和盘托出要强。他们下一次也许还会来找她,不光是冲着她的锅、她的盘子、她的房子。令她走运的是,特鲁·贝尔行将就木了,而且乐意死在魏斯伯尔县,就在她将她的整个一生献给了巴尔的摩的薇拉·路易斯小姐之后。

特鲁·贝尔的死花了她十一年的时间,长得足以让她救起罗丝,埋葬她,目睹她丈夫回来四次,做六床被子,搬十三次家,还往维奥莱特的脑袋里塞满了故事,讲的是她的白女士和她们二人的生命之光——一个美丽的年轻人,他的名字叫戈尔登·格雷,原因嘛显而易见。姓格雷,因为在他落生时的粉红色皮肤随着他脑袋上的胎毛一道消失之后,他的肤色就成了光灿灿的金色,松软的黄发卷遮住了他的脑袋和耳垂。那头金发根本比不上薇拉·路易斯过去的头发,可是那阳光般的颜色、那毅然决然的卷曲使他备受宠爱。不是一下子。需要一段时间。可特鲁·贝尔头一眼看到他就放声大笑,而且那以后的十八年里天天如此。

当时他们三个住在巴尔的摩的爱迪逊街上一所很好的砂岩房子里,离开薇拉·路易斯·格雷和特鲁·贝尔两人共同的出生地魏斯伯尔县远远的,关于这事,那白女士跟邻居们和朋友们讲的只有一部分是事实:她受不了她家乡狭窄的小道。所以她把她的仆人和一个她喜欢的孤儿娃娃带到了巴尔的摩,来经历一种更复杂的生活方式。

这是件大逆不道的事,甚至是妇女参政运动分子所做的事,邻居们和潜在的妇女朋友们围住了薇拉·路易斯,尽量礼貌地保持一段距离。如果她们以为那会逼她改变她的做派,承认她需要找一个丈夫——那她们就错了。这个外省来的陌生人既有钱又顽固,满足于自己的奢侈生活,甚至不怎么要她们做伴。再说,她好像完全被读书、写小册子和宠爱那个孤儿占用了。

从一开头,他就像是那所安静、阴暗的宅子里的一盏明灯。她们每天早晨都要对他的样子大为吃惊,彼此争夺着他射到她们身上的光芒。他从薇拉·路易斯那里得到了一种大惊小怪的溺爱,从特鲁·贝尔那里得到的则是彻头彻尾的娇纵,她总是哈哈大笑,哈哈大笑,试做蛋糕给他吃,在他吃西瓜之前把每一粒西瓜籽挑出来。薇拉·路易斯把他打扮得像威尔士亲王一样,给他念生动的故事听。

的确,特鲁·贝尔本应该马上知道那一切,因为,首先,在沃兹沃斯没有人能藏住事,而且在“大房子”的地主面前什么也别想藏。自然,谁都忍不住留意,一个星期有多少次,一个来自维也纳的黑人小伙子要被叫来跟薇拉小姐一起骑马,还有,她愿意策马走进树林的哪一部分。奴隶们知道的特鲁·贝尔都知道,而且她知道的还要多,因为她的全部工作就是按照薇拉小姐的愿望和需求办事,包括给她洗衣服。每月一次,有些衣服必须用醋泡一晚上。所以,如果不需要用醋泡衣服了,如果内衣可以跟别的衣服一起洗了,特鲁·贝尔知道是为什么,薇拉·路易斯也知道她知道。从来没有任何必要说出来。唯一不知道的是那两个父亲。据特鲁·贝尔所知,那个未来的父亲——那黑人小伙子——从来没有发觉过,因为薇拉·路易斯从来不提起他的名字,也不再接近他了。那个老父亲,沃兹沃斯·格雷上校,什么都不知道,一丁点儿都不知道。

最终只得由他妻子告诉他。最终。尽管她从不跟她的女儿谈这事,或者说,她发现了之后就再没跟她的女儿说过话,但还是得由她来让上校知道实情;他知道了以后,站起身,又坐下去,然后又站了起来。他的左手在空中划拉着,找着什么:一杯威士忌、他的烟斗、一根鞭子、一把枪、民主讲坛、他的心——薇拉·路易斯从不理解。有几秒钟,他好像受了伤害,深深的伤害。然后他的愤怒渗进了房间里面,蒙住了水晶玻璃,弄软了浆洗过的桌布。意识到那件可怕的事发生在他女儿身上,搞得他大汗淋漓,因为在他的土地上有七个黑白混血儿。汗水从他的额角淌下来,汇聚在他的下巴上;汗水湿透了他的腋窝和衬衫后心,同时他的愤怒淹没了房间。桌上的常春藤翘了起来,银器拿在手里也变滑了,这时,他抹了抹眉毛,让自己振作起来,做了一件适当的事:一巴掌把薇拉·路易斯打到餐桌上去。

然而,是她母亲捅了最后一刀:她的眉毛一动不动,可是当薇拉·路易斯从地上爬起来时,她看女儿的那副表情却是那样充满了反感,女儿都能够感受到在母亲舌头底下聚集、溢满了她口腔的酸酸的唾液。仅仅是教养,严格的教养,没有允许她吐出来。从那时起,她们之间就丧失了语言交流。随后的星期三放在薇拉枕边那盛满了钱的内衣箱子,尽管慷慨,却被轻蔑坠得沉甸甸的。比世界上任何人离开家七个月左右需要的钱都多。这么多钱使得这句话变得无可争辩:死也好活也好,到别处去。

她想要特鲁·贝尔,并把她带走了。我不知道这对一个女奴来说有多难,离开了本来因为工作和离得远也不怎么见得着的丈夫,把两个女儿留在了身后,让一个老姨妈来照看。罗丝·蒂尔和梅当时分别是八岁和十岁。在那个年龄,无论谁拥有她们都算得到了好帮手,可对于一个远离丈夫、住在沃兹沃斯一户富人家日夜照顾那家的女儿的母亲来说,她们却什么忙也帮不上。也许请一个姐姐来照料丈夫和女儿们并不很难,因为她决心要跟薇拉·路易斯小姐到巴尔的摩去一段时间。特鲁·贝尔二十七岁了,不去的话,她这辈子怎么能见识一座伟大的大城市呢?

更重要的是,薇拉·路易斯小姐也许会用钞票帮她把他们都赎出去,因为她的确给了她不少。可话又说回来,也许不行。也许她坐在行李车厢里、跟盒子箱子一起左摇右晃、看不见她正在穿过的田野时,会皱起眉头。也许她会感觉很糟。不管怎么说,她别无选择地走了,撇下了丈夫、姐姐、罗丝·蒂尔和梅;她心里一着急,那个金发男孩就来安慰她;他让她高兴了十八年,直到他离开了家。